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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固廢網獲悉,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北京市生態環境固體廢物(危險廢物) 類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本告訴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規范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事項的告訴》(京環發〔2016〕2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規范固體(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事項的告訴》(京環發〔2016〕3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規范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審批事項的告訴》(京環發〔2016〕4號)同時廢止。告訴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深刻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個步驟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訂和治理任務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市推進依法行政任務領導小組關于進一個步驟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訂和治理任務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規范實實施政許可裁量權基準軌制,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淨化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收受接管處理治理條例》等法令法規,結合本市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環境監督工作實際,市生態環境局研討制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危險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審批、延長危險廢物貯存刻日審批、普通固體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貯存處置審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5項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文件,現予以印發。
本告訴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規范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事項的告訴》(京環發〔2016〕2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規范固體(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事項的告訴》(京環發〔2016〕3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規范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審批事項的告訴》(京環發〔2016〕4號)同時廢止。
各區生態環境部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運行局),可參照本告訴相關請求開展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類行政許可任務。
特此告訴。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裁量權基準
一、基礎要素
1.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2.設定依據
(1)《中華國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淨化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
(2)《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第七條
(3)《北京市國民當局由關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治理委
員會行使部門行政權力和辦理部門公共服務事項的決定》
3.行使層級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頒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運行局負責本轄區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頒發),各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危險廢物搜集經營許可證頒發。
二、許可條件
(一)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1.有3名以福斯零件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許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淨化管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2.有合適國務院路況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平安請求的運輸東西;
3.有合適國家或許處所環境保護標準和平安請求的包裝東西,中轉和臨時寄存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及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4.有合適國家或許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合適國家或許處所環境保護標準和平安請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淨化防治設施;此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還應當合適國家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衛生標準和請求;
5.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6.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平安的規章軌制、淨化防治辦法和變亂應急救濟辦法;
7.以填埋方法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獲得填埋場所的土
地應用權。
(二)危險廢物搜集經營許可證:
1.有防雨、防滲的運輸東西;
2.有合適國家或許處所環境保護標準和平安請求的包裝東西,中轉和臨時寄存設施、設備;
3.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平安的規章軌制、淨化防治辦法和變亂應急救濟辦法。
三、申請資料
(一)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
1.初次申請
(1)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說明資料[依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第五條供給,具體可參照《關于發布的通知佈告》(原環境保護部通知佈告2009年第65號)、《關于修正部門條款的通知佈告》(原環境保護部通知佈告2016年第65號)、《關于廢止、修正部門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佈告》(生態環境部通知佈告2019年第22號)]。
2.申請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居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繫方式,只是從未聊過天。居處申請書。
3.從頭申請
(1)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說明資料[依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第五條供給,具體可參照《關于發布的通知佈告》(原環境保護部通知佈告2009年第65號)、《關于修正部門條款的通知佈告》(原環境保護部通知佈告2016年第65號)、《關于廢止、修正部門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佈告》(生態環境部通知佈告2019年第22號)]。
4.水箱水延續申請
(1)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延續申請書(內容包含上一經營期內的經營情況)。
(2)說明資料(非需要資料,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第五條提交,資料初次申請和從頭申請時已提交,若無變化,無需提交;如有變化,僅針對變化部門提交)。
5.注銷申請
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申請書(內容包含對經營設施、場所采取的淨化防治辦法,及對未處置的危險廢物作出妥當處理辦法)汽車冷氣芯。
(二)危險廢物搜集經營許可證
1.初次申請
(1)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說明資料(依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第六條供給,包括:有防雨、防滲的運輸東西的資料;有合適國家或許處所環境保護標準和平安請求的包裝東西,中轉和臨時寄存設施、設備的資料;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平安的汽車零件報價規章軌制、淨化防治辦法和變亂應急救濟辦法)。
2.申請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居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居處申請書。
3.從頭申請
(1)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說明資料(依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第六條供給,包括:有防雨、防滲的運輸東西的資料;有合適國家或許處所環境保護標準和平安請求的包裝東西,中轉和臨時寄存設施、設備的資料;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平安的規章軌制、淨化防治台北汽車材料辦法和變亂應急救濟辦法)。
4.延續申請
(1)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延續申請書(內容包含上一經營期內的經營情況)。
(2)說明資料(非需要資料,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治理辦法》第六條提交,資料初次申請和從頭申請時已提交,若無變化,無需提交;如有變化,僅針對變化部門提交)。
5.注銷申請
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申請書(內容包含對經營設施、場所采取的淨化防治辦法,及對未處置的危險廢物作出妥當處理辦法)。
四、中介服務
無。
汽車零件進口商五、審批法式
1.申請人申請;
2.審批機構受理/不受理;
3.審批機構審查;
4.專家評審;
5.現場勘驗;
6.決定核發許可證/不予核發許可證;
7.制作頒發許可證。
六、審批時限
1.法定審批賓士零件時限:20個任務日。
2.承諾審批時限:初次申請、從頭申請、注銷申請17個任務日(審批過程中依法需求聽證、監測、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延續申請15個任務日(審批過程中依法需求聽證、監測、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申請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居處10個任務日。
七、收費
無。
八、許可證件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九、數量限制
無。
十、年檢年報
豐年報,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情況報告。
十一、不予受理
(一)適用范圍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求獲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訴申請人不受理;
2.申請事項汽車零件貿易商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訴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二)實施法式
出具加蓋生態環境部門專用印章和注明每日天期的書面憑證。
(三)辦理時限
1個任務日。
十二、變更
(一)適用范圍
1.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法令、法規、規章修正或許廢止,或許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嚴重變化的,為了公共好處的需求,生態環境部門可以依法變更已經失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國民、法人或許其他組織形成財產損掉的,作出變更行政許可決定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2.被許可兒請求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應當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生態環境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合適法定條件、標準的,生態環境部門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此中,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居處的,應當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15個任務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依照原申請法式,從頭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1)改變危險廢物經營方法的;
(2)增添危險廢物類別的;
(3)新建或許改建、擴建原有危險廢物經營設施的;
(4)經營危險廢物超過原同意年經營規模20%以上的。
(二)實施法式
1.被許可兒向生態環境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說明擬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內容、來由、說明資料等,由被許可兒簽字/蓋章、簽署每日天期),并供給擬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原件或許復印件;
2.生態環境部門審核批準后,書面告訴被許可兒;
3.變更情況依法公開。
(三)辦理時限
自被許可兒提出變更申請之日起20個任務日;此中申請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居處10個任務日。
十三、撤回
(一)適用范圍
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法令、法規、規章修正或許廢止,或
者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嚴重變化的,為了公共好處的需求,同意機關可以依法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由此給行政許可兒形成財產損掉的,行政機關依法給予補償。
(二)實施法式
1.生態環境部門依職權啟動撤回法式;
2.生態環境部門向被許可兒發送《撤回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告訴被許可兒撤回行政許可的事實、來由和依據以及被許可兒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被許可兒陳述、申辯和聽證時限自《撤回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送達之日起5個任務日;生態環境部門發現撤回行政許可直接關系別人嚴重好處的,還應當書面告訴短長關系人;
3.生態環境部門結合被許可兒、短長關系人的陳述、申辯、聽證意見作出撤回或許不撤回行政許可的,應當出具加蓋生態環境部門印章并注明每日天期的書面決定;
4.撤回情況依法公開。
(三)辦理時限
自生態環境部門啟動撤回法式之日起90個任務日。
十四、撤銷
(一)適用范圍
1.行政機關任務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2.超出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法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許不合適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
5.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決定的其他情況;
6.被許可兒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腕獲得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予以撤銷。
根據上述情況撤銷行政許可,能夠對公共好處形成嚴重損害的,不予撤銷。
(二)實施法式
1.生態環境部門依職權撤銷的:
(1)有初步證據資料證明合適撤銷情況的,生態環境部門啟動撤銷法式;
(2)生態環境部門向被許可兒發送《撤銷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告訴被許可兒撤銷行政許可的事實、來由和依據以及被許可兒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被許可兒陳述、申辯和聽證時限自《撤回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送達之日起5個任務日;生態環境部門發現撤銷行政許決定直接關系別人嚴重好處的,還應當書面告訴短長關系人;
(3)生態環境部門結合被許可兒、短長關系人的陳述、申辯、聽證意見作出撤銷或許不撤銷行政許可的,應當出具加蓋生態環境部門印章并注明每日天期的書面決定;
(4)撤銷情況依法公示。
2.上級汽車材料報價生態環境部門依職權撤銷的:依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撤銷法式辦理。
3.依短長關系人申請撤銷的:
(1)短長關系人應當向生態環境部門或許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提出撤銷申請,申請內容包含撤銷行政許可的證書文號、來由、證明資料等;
(2)生態環境部門審核資料,有初步證據資料證明合適撤銷情況的,依照生態環境部門或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撤銷法式辦理。對于不合適撤銷情況的,生Bentley零件態環境部門應當書面告訴短長關系人不予撤銷;
(3)撤銷情況依法公開。
(三)辦理時限
自初步證據資料證明有撤銷情況啟動法式之日起90日。
十五、注銷
(一)適用范圍
1.行政許可有用期屆滿未延續的;
2.法人或許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
3.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許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吊銷的;
4.因不成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法令、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決定的其他情況。
(二)實施法式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發出行政許可證件或許通知佈告行政許可證件作廢。此中,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終止從事搜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對經營設施、場所采取淨化防治辦法,并對未處置的危險廢物作出妥當處理。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在采取前款規定辦法之日起20個任務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注銷申請,由原發證機關進行現場核對及格后注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生態環境部門依照“受理-審查與決定-公示”法式進行注銷。
(三)辦理時限
自生態環境部門啟動注銷法式之日起90個任務日;此中,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終止經營活動主動申請注銷17個任務日。
北京市危險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審批裁量權基準
一、基礎要素
1.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危險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審批
2.設定依據
《中華國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淨化環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條
3.行使層級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二、許可條件
收到接收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復函。
三、申請資料
1.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申請表;
2.汽車零件接收人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3.接收人供給的貯存、應用或許處置危險廢物方法的說明;
4.移出人與接收人簽訂的委托協議、意向或許合同。
四、中介服務
無。
五、審批法式
1.申請人申請;
2.移出地審批機構受理/不受理;
3.移出地審批機構審查;
4.征求接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民當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意見;
5.接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民當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回函,批準接收/分歧意接收;
6.移出地審批機構出具批準轉移/分歧意轉移的批復文件。
六、審批時限
1.法定審批時限:20個任務日。
2.承諾審批時限:17個任務日(不包括征詢外省市意見時間)。
七、收費
無水箱精。
八、許可證件
轉移危險廢物出本市的批復。
九、數量限制
無。
十、年檢年報
無。
十一、不予受理
(一)適用范圍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求獲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訴申請人不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訴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二)實施法式
出具加蓋生態環境部門專用Benz零件印章和注明每日天期的書面憑證。
(三)辦理時限
1個任務日。
十二、變更
(一)適用范圍
1.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法令、法規、規章修正或許廢止,或許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嚴重變化的,為了公共好處的需求,生態環境部門可以依法變更已經失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國民、法人或許其他組織形成財產損掉的,作出變更行政許可決定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2.被許可兒請求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應當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生態環境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合適法定條件、標準的,生態環境部門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移出人應當從頭提出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申請:
(1)計劃轉移的危險廢物的種類發生變化或許份量(數量)超過原同意份量(數量)的;
(2)計劃轉移的危險廢物的貯存、應用、處置方法發生變化的;
(3)接收人發生變更或許接收人不再具備擬接收危險廢物的貯存、應用或許處置條件的。
(二)實施法式
1.被許可兒向生態環境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說明擬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內容、來由、證明資料等,由被許可兒簽字/蓋章、簽署每日天期),并供給擬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原件或許復印件;
2.生態環境部門審核批準后,書面告訴被許可兒;
3.變更情況依法公開。
(三)辦理時限
自被許可兒提出變更申請之日起20個任務日。
十三、撤回
(一)適用范圍
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法令、法規、規章修正或許廢止,或
者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嚴重變化的,為了公共好處的需求,同意機關可以依法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由此給行政許可兒形成財產損掉的,行政機關依法給予補償。
(二)實施法式
1.生態環境部門依職權啟動撤回法式;
2.生態環境部門向被許可兒發送《撤回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告訴被許可兒撤回行政許可的事實、來由和依據以及被許可兒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被許可兒陳述、申辯和聽證時限自《撤回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送達之日起5個任務日;生態環境部門發現撤回行政許可直接關系別人嚴重好處的,還應當書面告訴短長關系人;
3.生態環境部門結合被許可兒、短長關系人的陳述、申辯、聽證意見作出撤回或許不撤回行政許可的,應當出具加蓋生態環境部門印章并注明每日天期的書面決定;
4.撤回情況依法公開。
(三)辦理時限
自生態環境部門啟動撤回法式之日起90個任務日。
十四、撤銷
(一)適用范圍
1.行政機關任務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2.超出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法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許不合適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
5.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決定的其他情況;
6.被許可兒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腕獲得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予以撤銷。
根據上述情況撤銷行政許可,能夠對公共好處形成嚴重損害的,不予撤銷。
(二)實施法式
1.生態環境部門依職權撤銷的:
(1)有初步證據資料證明合適撤銷情況的,生態環境部門啟動撤銷法式;
(2)生態環境部門向被許可兒發送《撤銷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告訴被許可兒撤銷行政許可的事實、來由和依據以及被許可兒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被許可兒陳述、申辯和聽證時限自《撤回行政許可決定事前告訴書》送達之日起5個任務日;生態環境部門發現撤銷行政許決定直接關系別人嚴重好處的,還應當書面告訴短長關系人;
(3)生態環境部門結合被許可兒、短長關系人的陳述、申辯、聽證意見作出撤銷或許不撤銷行政許可的,應當出具加蓋生態環境部門印章并注明每日天期的書面決定;
(4)撤銷情況依法公示。
2.上級生態環境部門依職權撤銷的:依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撤銷法式辦理。
3.依短長關系人申請撤銷的:
(1)短長關系人應當向生態環境部門或許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提出撤銷申請,申請內容包含撤銷行政許可的繫,宋微無奈地答應了。證書文號、來由、證明資料等;
(2)生態環境部門審核資料,有初步證據資料證明合適撤銷情況的,依照生態環境部門或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撤銷法式辦 TC:osder9follow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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